廖元豪/台社成員、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
【2006/09/10 聯合報】


昨天登場的反貪腐靜坐運動,無論是否能夠「倒扁」成功,都是台灣民主運動史上的一個
重要契機。因為,這個遠離國家機器而發起的群眾運動,可能重新喚起許多人對民主、法
治、正義等價值的渴望;更可能重新燃起「我們可以改變這一切」的集體熱情!
「街頭運動」以及「選舉」,都曾是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機制。多少人在直接參與或旁觀
這些民主過程中,感受到「我們能改變世界」的「頭家」情緒,更學習到如何嗆聲、組織
、動員來展現自己的力量。這正是民主政治所需的「公民精神」。經歷過一九八?後期到
一九九○前半段的台灣人,幾乎都能從台灣社會的劇變體會到這種「培力」(
empowerment)的快感。

然而隨著民進黨逐漸取得政治力量,以及國民黨愈發學會走上街頭,政黨儼然成為群眾運
動的主導機制。政黨動員收編了群眾運動,並且有效地挑撥分化。就像二十?世紀初美國
的統治階層把「階級矛盾」(不分種族膚色,資本家壓榨勞工)成功地轉化成「種族主義
對抗」(不分階級,我們白人都是統治者,黑人與支那曼是次等人)一般;台灣的主要政
黨也把階級、族群、文化、環境、經濟等問題成功轉化成「國族認同衝突」或「藍綠對抗
」。威權時期的國民黨,李登輝時期的國民黨,以及今天集大成的民進黨,都是箇中好手

這時的群眾運動(包括街頭運動與投票選舉)已經質變。國家機器(包括執政黨與主要在
野黨)成功地把支持群眾轉換成動員工具。自主積極的「公民」變成了被動的「老百姓」
。這種群眾運動,一時可能讓人興奮與激動,誤以為自己被「培力」,做了「頭家」。但
事過境遷,尤其看到支持對象本身的腐敗與無能時,人們就會後悔、沮喪、失落,再也不
相信投票與街頭抗爭可以讓人「出頭天」,更不再相信「自發運動」之可能。

一切的運動均被認定僅是政黨(藍綠)動員,「政權輪替」又如何?上街頭又能怎樣?公
共價值是騙人的口號,我們是不可能改變世界的,還是自管自,隨人顧性命吧。正是這種
「看破」了的犬儒心態,讓政客能夠進一步以奴欺主,悍然不畏民意(老百姓既消極又好
操縱)與法治(執法者被動、溫馴,更欠缺挑戰現狀與權威的習性和勇氣)而大搞或縱容
貪腐遊戲。

由於人民冷漠,憲法的權力制衡機制也必然失靈──因為所有的體制內制衡機制,都依然
要靠人來執行。而也正因體制失靈,更進一步強化了人民的犬儒與冷漠。如此惡性循環至
今。

弔詭的是,正由於我們當今看到的貪腐情節是這樣的明顯而離譜,許多台灣人開始重省公
義的價值。也正因代議體制內的制衡(包括在野黨以及司法部門)如此虛弱,人民發現自
己不站出來不行了!這種復甦了的公民精神(而不是施明德個人),才是支持「九九運動
」崛起的真正基礎。

有別於以往由國家機器主導的「偽人民運動」,參與反貪腐運動的群眾,並不盲目服從任
何「主導者」,更不吝於向藍綠任何政治人物嗆聲。任何政治人物(包括施明德)都不可
能在這場運動中,以奴欺主、出賣群眾,並與貪腐政客進行檯面下之交易。這,才是民主
國家應有的公民運動!

九九運動是否真能「直接」且「立即」地倒扁成功,並非評價這個運動的唯一標準。只要
它能讓台灣人再次相信「做頭家」的可貴,燃起改革的熱情,綿延不斷的公民運動必然可
震懾所有政客、政黨與檢調,並隨之瓦解整個貪腐共犯結構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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