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給一個問我人生意義的學生

楊植勝

真正說來,我教你的是美學,不是哲學;但是即便我教你哲學,面對無可奈何的人生,也無法教你改變它。能夠改變的是我們自己。

人生,我相信,都是同樣一種情況,如佛家說的「無常」,卡謬說的「荒謬」,沙特說的「虛無」-用我的話來講,就是無意義。

人生無意義,沒有目的或方向;令人在意和珍惜的留不住;美好的人物與事情終將成為過去。

但是我們不能活在無意義裏。所以我們要給自己的人生創造意義。

看過小孩玩遊戲嗎?小孩玩遊戲,就是給自己創造意義的過程。

玩遊戲先要有遊戲規則。規則誰訂定?遊戲的人訂定。規則誰遵守?遊戲的人遵守。如果遊戲規則不周延,遊戲的人可以邊玩邊改規則。但是不管怎樣,進入遊戲,就要遵守遊戲規則;接受規則的約束,遊戲才玩得起來。

接受規則的約束,就失去遊戲外的自由,但是也享受到遊戲內的樂趣。小孩對遊戲投入、認真,在其中專注、努力,享受到的就是遊戲內的樂趣。

站在遊戲外的大人看小孩玩遊戲,覺得他們可笑,因為他們把沒有什麼意義的遊戲那麼認真地看待。但是正因為認真看待,所以才對他們有意義。他們為遊戲而哭,為遊戲而笑,為遊戲而爭吵,為遊戲而困擾。當他們玩得入戲,大人走進來,叫他們回家,叫他們散去,他們依依不捨,不願停止遊戲。為什麼?因為遊戲被玩到有了意義。

但是當遊戲結束,玩遊戲的人散去,意義就不見了。這就是「無常」、「荒謬」、「虛無」,無意義-原來一切都是虛幻,一切只是遊戲。

小孩都知道遊戲只是遊戲,是虛幻的;但是他們不會因此不再玩遊戲。回家吃完飯,隔一天,散去的人還要再相聚玩遊戲-是小孩,都盼望下一次的遊戲。在遊戲裏建立意義,在遊戲裏享受意義。遊戲結束,意義消失;但是隨時要再重建意義,要再玩遊戲。

你長這麼大了,應該不會比一個小孩還不清楚:沒有人能夠一直玩同一場遊戲,也沒有人應該因此放棄任何遊戲。人生,要入乎其內,出乎其外,一路玩下去。在不同的場合跟不同的伙伴玩遊戲,場合會改變,玩家會換人,只有遊戲玩下去。按照我們以主詞為不變的習慣,是遊戲在玩人,不是人在玩遊戲。

黑格爾不是用「遊戲」,而是用「酒神會的陶醉」(bacchantische Taumel,英譯為Bacchanalian revel或Bacchanalian whirl)來解釋這個事實:「因此真實是酒神會的陶醉,在其中沒有一個成員是不醉的。而且因為每一個成員一旦脫離開來,他就消解,所以它(酒神會的陶醉)同樣也是透明而單一的安靜。」(出自《精神現象學》序言第47段,Walter Kaufmann稱這句話是「黑格爾所寫過最有紀念性與最有名的句子之一」,雖然它的語意言人人殊)。「透明而單一的安靜」(die durchsichtige und einfache Ruhe,英譯為transparent and simple repose或a state of transparent unbroken calm)是不變的全體,就是酒神會的陶醉,每一個成員都徜徉在其中;誰脫離了這個酒神會的陶醉,他就「消解」(auflöst; 英譯為dissolves或collapses)。這個「消解」,在我看來,並非死亡,而是意義的消失,亦即歸於虛無。放在我這裏的脈落來看,只有在遊戲裏,成員才有意義。成員出走,遊戲仍然繼續進行。如果我們把這個遊戲設想為世界,那就更清楚了:沒有任何一個成員是非他不可的;因此他的出走,是他的消解,而非世界的消解-世界始終在運轉,如同遊戲始終在進行;那是一個不變的「透明而單一的安靜」。

人生恐怕就是這樣:人生沒有意義;因此人生是不斷地投入遊戲以創造意義的過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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